my story
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
这几天,我住在新租的总统套房。
设备齐全。要汤匙有汤匙,要叉有叉。
我根本就像公主一样。每天看看电视机,翘翘脚,上上床。
然后无聊到帮我的牙膏拍照。
于是我决定
等某一天我月薪四十千马币时我就会买下这里。
讲爽而已啦。
傻咩四十千。
我kao一个有钱人比较快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
较新的博文
较早的博文
主页
订阅:
博文评论 (Atom)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